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5-26浏览次数:0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严格教学秩序、统筹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量,科学、合理、有序地完成新学期教学任务,现对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进行安排,要求如下:

一、教学任务落实的整体要求

(一)教学设计。坚持“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注重教学设计,把学生的学习效果作为课堂教学的关注焦点。根据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教学大纲要求,做好教学目标分析、学情分析、重难点分析和教学评价分析,开展因材施教。

(二)内容安排。安排教学任务时,要充分考虑课程体系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对于课程间知识点具备逻辑关系的,学院要牵头确定内容关联分析和授课章节前后顺序,采用前后或楔形进课的方式予以衔接。

(三)课程思政。课程思政全面融入课堂教学,将课程思政落实到教学设计、教材审用、课件编写、教学组织等各方面,贯穿于课堂教授、实验实训、作业考核、教学研讨等各环节,与思政课程形成协同育人效应。

(四)智慧教学。学校已经采购超星“一平三端”智慧教学系统并开展使用培训,2023-2024-1学期继续全面部署和推进系统的使用,各学院必修课使用率仍须达100%。手机端及电脑端教师使用指南见附件1。下学期有要利用线上慕课资源进行教学活动需求的教师,可以参考附件2中平台慕课清单。推荐教师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使用“一平三端”:

第一、利用智慧教学工具改造传统课堂。即在传统课程的基础上,利用智慧教学工具定期向学生发布课前预习、课后复习材料。管理师生教学过程和学习结果数据,开展数据统计分析,根据结果适时调整课堂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实现线上、线下教学的有效对接与融合。

第二、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即将记忆、理解、事实性、概念性知识的低阶学习放在课前的线上学习;线下课堂教学重在引导学生进行应用、分析、评价和创造类的高阶认知训练,实现高阶性教学目标。

(五)“一流本科课程”实施(附表)。根据《湖北医药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湖医药行发﹝2019﹞37号文件)精神,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项目及在线开放课程,须在立项后最近的一个开课学期,修订教学大纲,完善教学设计,开展课程实施,推进建设工作,并在开课学期内完成建设任务,同时接受学校组织的中期检查和验收评估。附件3含2020、2021、2023年一流本科课程立项项目。

二、教学任务编制(4月17日—6月2日)

(一)4月17日—5月25日,教务处编制新学期教学任务书初稿,编制原则为:

1.本部教学任务严格依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而成。

2.药护教学任务自18-19-2学期开始,参照本部相同专业培养方案编制。①课程开设学期按原药护培养方案执行;②课程名称、学时、学分与本部一致;③原在本部开设而药护未开设课程,依照本部开设学期下达任务,学院可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在教学任务反馈阶段,向学校提出开设学期的调整意见。

3.2021级开始,使用新版培养方案,本部与药护相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同。

4.学校根据教学目标要求、教学资源调配、学院班级管理等,制订各门课程合班原则意见。

(二)5月26日—5月31日,学院反馈新学期任务书微调意见。反馈原则为:

1.为保证教学计划的稳定性、延续性,学校不受理课程学时增减的调整申请。

2.为兼顾办学规模、质量与效益,合理教学成本支出,任务书中的合班默认为理论教学的最小教学单元,学校原则上不受理理论拆班或重新组合合班的申请。确因教学改革须对合班进行调整的,须提交改革实施报告报学校审批。未经审批私自调整的,教学工作量超出部分年终学校不予认可。

3.为划小教学单元、改革教学模式、提高教学质量,新学期教改班级(卓越医师班、2020级麻醉学一本班)专业课继续按小班(40-60人规模)下达教学任务。确因资源紧张需合班教学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及情况说明,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4.确因资源紧张,认为开设学期、合班意见等需调整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及情况说明,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6月1日—6月2日,教务处调整任务书。

审批通过的教学任务调整意见,教务处在任务书中对其进行调整。

三、教学任务落实(6月5日—6月11日)

(一)时间要求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周共20周,自2023年9月4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止。教学周第19周、20周为考试周,老生班级需在教学周第1周-18周进行教学进度的安排。校历见附件4(注意:2023级新生招生计划学校暂未确定,未下教学计划,另行通知;2023专升本、专升本联培班计划已下)。

(二)周学时要求

1.以教学大纲和“新学期落实教学任务整体要求”为前提,安排各门课程每周授课进度,周学时填报流程见附件4。

2.尽量均匀编排每周教学进度,不得过于集中或分散。当班级周课时量或日课时量不合理时,以教务处协调意见为准。

3.混合式教学进课表的学时,应在相应周次进行安排。

(三)授课教师要求

1.严格执行任课教师审批制度。根据国家教学评估要求,承担理论教学任务原则要求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者;无教师资格证的外聘教师不得承担理论教学。对有外出学习任务、长期出差的教师,要提前考虑其承担教学任务的可能性,避免在课表编排后再做大批量调整。鼓励各学院有计划地安排新入职教师系统承担实验、见习课程,培育师资力量。

2.积极贯彻执行教授及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国家及学校文件均明确要求“教授、副教授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讲授至少1门课程。”各学院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应依照教育部及学校文件规定,切实保证教授、副教授(含临床编制教师)在新学期为本科生授课,授课形式有两种:①完整讲授1门课程;②讲授课程导论、概论、绪论或主要章节内容。教授、副教授名单见附件5。

3.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领导干部上讲台列入教育教学计划,校党委书记、校长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授4个课时思政课。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授2个课时思政课,重点讲授“形势与政策”课。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配合协调。

4.优先保障校内编制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岗位聘用文件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要求。

(四)实践教学要求

1.培养方案中各门课程“自主学习”、“课外实践”部分,教学安排不占用班级课表时间,建议采用线上“任务推送”模式组织。课程所在学院组织教研室制定教学组织方案。

2.安排实验、见习、实训、课外实践、自主学习等环节教学任务时,必须落实指导教师。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安排临床见习,不允许随意变更临床见习教学内容或用理论小讲课替代临床见习。综合性、创新性实验应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开展;实验动物必须符合教学要求。

3.实践环节分组规模原则上按照《湖北医药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要求的分组基数,具体如下:①人文社科类课程、计算机类课程:不分组;②体育类课程:50人/组;③社会实践类课程、创新创业类课程、思政类课程、英语自主学习课程:不分组;④基础医学、药学、化学类其他实践操作课程:25人/组;⑤临床类课程:15人/组;⑥留学生分组取值方式等同于本科生。不得私自扩大或划小分组。

(五)信息填报要求

1.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工作要求,教师课表信息是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晋升的重要支撑材料,同时也是开展学评教的基础数据。请准确、完整地在系统教学周历中填写任课教师信息,真实反映教学基本情况。

2.授课教师、内容、周次、周学时等信息,将直接被排课信息引用。进度填报内容与排课安排不一致的,无法完成排课任务,进度填报流程及填报说明详见附件4。

四、教学任务审批资料备案(7月1日—7月14日)

(一)提交资料内容

2023年6月底排课结束后,学院在教务系统中导出《教学日历表》,一式两份,签字盖章,一份交教学运行科备份,一份学院自留备查。

(二)提交资料要求

1.资料制式要求。各学院依照要求审核任务审批资料,所有纸质资料请用A4纸张打印,审核签字处必须由分管领导本人手工签字。

2.提交时间。纸质《教学日历表》报送时间为2023年7月1日—7月14日。

五、教材选用审批(6月5日—6月11日)

教材选报另行通知,详见《关于规范2023-2024-1学期教材选用工作暨做好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的通知》。

六、班级课表编排(2023年6月中下旬)

学校预计在2023年6月中旬,启动班级课表编排工作,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班级课表编排工作。

在课表编排期间,各学院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本部、药护课程编排工作。排课须知另行通知。

附件:1.“一平三端”手机(电脑)端教师操作指南

     2.平台慕课清单

     3.2020、2021、2022年在建一流本科课程信息汇总

     4.新系统教学进度填报流程(内含2023-2024-1学期校历)

     5.教授、副教授名单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处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教学管理部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