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5-2026-1 学期第二批微专业 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侯安发布时间:2025-10-17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为学生提供适应学科交叉融合、创新发展趋势的学习机会,增强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学校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第二批微专业招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

微专业旨在通过建立科学、合理、重点突出的跨学科课程体系,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和社会需求匹配度,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应用人才。

二、微专业开设基本情况

第二批微专业全校共有4个启动招生,课程分2-3个学期完成学习,开设情况如下(培养方案详见附件1): 

微专业所在学院

微专业名称

总学分

总学期数

开设课程

第三临床学院

精准皮肤管理与美容技术

5

2

《皮肤结构和功能美学》《常见损容性皮肤病》《无创美容技术》《微创注射与皮肤外科》《中医养生及中西医结合皮肤美容》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精准医学与分子诊断技术

5

2

《临床检验仪器与技术》《临床质谱与POCT技术》《临床测序技术与应用》

护理学院

精神护理

7

3

《精神心理障碍基础知识》《心理评估与干预技术》《心理危机干预与沟通技巧》《精神康复与预防护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临床心理健康实务

7

2

《心理学基础》《心理咨询的理论与技能》《心理健康测评及应用》、《团体心理辅导设计与实务》、《心理健康工作实务与科普》

注:红色字体为本学期开设课程

 

三、报名范围和要求

在校期间无违纪情况学生,具体要求详见各微专业招生简章。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由微专业所在学院进行考核录取(招生要求详见附件2)。

四、教学管理

1、微专业学生单独组织教学,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晚上、周末授课。

2、微专业课程的考核管理,依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学生通过微专业所获学分,认定为选修课学分,在毕业资格审核中有效。该学分不予重复认定为主修课程学分,且不纳入主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

3、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不影响评奖评优和毕业资格。

4、学生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微专业课程,可申请课程重修,但不能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

5、学生按照微专业课程设置要求修读完成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经专业学院审核后,发放学校统一制作的微专业证书。

五、报名时间和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1026日,各学院将学生申请表汇总后交至微专业所在学院,专业学院1030日前完成录取并将录取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

       1.微专业培养方案

       2.微专业招生简章

       3.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微专业修读申请表

       4.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微专业录取名单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处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教学管理部

                                                      2025年1017

附件1.培养方案.zip

附件2.微专业招生简章.zip

附件3.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微专业修读申请表.docx

附件4.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微专业录取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