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6年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6-06-09浏览次数:10


各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的通知》(教技资〔202618)和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湖北省电化教育馆)2026年湖北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职业教育专项、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组织我校教师参加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举办的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案例、高校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管理案例、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创新与应用案例专项活动。

一、参加对象

我校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科研人员、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均可自愿参加。

    二、征集内容

    2026年高等教育专项征集三类案例:

    (一)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案例指综合运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软件、装备、平台等条件,构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环境,着力解决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转变学习方式,创新教学模式,取得显著教育改革成效的案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案例原则上应开展过至少1个教学周期的教学实践。

    (二)高校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管理案例是指高校在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的建设、应用及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保障机制、特色做法和创新措施的案例。

    (三)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创新与应用案例是指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创新与应用案例指依托学校现有单价4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形成的管理、技术创新、应用和共享等方面的案例。

具体制作要求见附件3.

    三、申报工作安排

    (一)报送方式:案例负责人根据相应的案例类型填写申报书,在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网站高教版块(网址:https://gj.ncet.edu.cn)“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活动)高等教育专项”活动专区在线填写并报送案例材料。

    (二)报送时间:202661-828日。

    四、申报数量

    每个案例类型申报数量不超过5个,全额推荐;申报数量超过5个择优推荐5个案例。


附件:

1.附件1:2026年湖北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职业教育专项、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pdf

2.附件2: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的通知.pdf

3.附件3:高等教育专项指南.pdf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处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教学管理部

20266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