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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2024-04-01 10:44  教务处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把教学改革成果落实到课程建设上,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湖北医药学院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暨振兴本科教育实施方案》(湖医药行发20192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开展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树立课程建设新理念,挖掘课程思政新元素,推进课程改革创新,实施课程科学评价,严格课程教学管理,夯实基层教学组织,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完善以质量为导向的课程建设激励机制,让课程优起来、教师强起来、学生忙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形成多类型、多样化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建设。依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建设适应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的一流本科课程,实现不同学院、不同专业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全覆盖。

——坚持扶强扶特。发挥一流本科建设专业、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等的平台集聚效应,重点打造一批高水平通识教育、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程。重点支持已有建设基础、取得改革实效的资源共享课、视频公开课、教学改革课、社会实践活动等,让优的更优、强的更强。支持以我校教师为主,联合校内外优秀教师组建课程团队。

——提升高阶性。课程目标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课程内容强调广度和深度,突破习惯性认知模式,培养学生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突出创新性。教学内容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及时将学术研究、科技发展前沿成果引入课程。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与互动性,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

——增加挑战度。课程设计增加研究性、创新性、综合性内容,加大学生学习投入,科学“增负”,让学生体验“跳一跳才能够得着”的学习挑战。严格考核考试评价,增强学生经过刻苦学习收获能力和素质提高的成就感。

三、课程类型

凡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申报立项建设一流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一)线上一流课程。指通过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以校内师生为服务主体,同时面向其他高校及社会学习者开放的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简称MOOC),即原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二)线下一流课程。指以面授为主,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活力,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的课程。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指基于外校或本校优质网络资源,通过人卫慕课、超星尔雅、中国大学慕课等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或校内网络教学平台开课,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学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课程。大力倡导基于国家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

(五)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四、建设内容

校级一流本科立项课程建设期一般为两个学期。建设期内,立项课程要着力在以下方面开展改革和创新。

(一)转变观念,理念新起来。以新理念引领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牢固树立“三个不合格”理念,竖起“高压线”。推动课程思政的理念形成广泛共识,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确立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提升课程的高阶性,突出课程的创新性,增加课程的挑战度。

(二)目标导向,课程优起来。以目标为导向加强课程建设。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优化重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服务区域卫生事业发展,深化医教协同育人,建设培养适用型人才的一流本科课程。聚焦新医科建设,体现多学科思维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跨专业能力融合、多学科项目实践融合,建设培养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的一流本科课程。

(三)提升能力,教师强起来。以培养培训为关键点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强化教学基层组织职能,强化教学研究,定期集体备课,研讨课程设计,加强梯队建设,发挥好“传帮带”作用。鼓励跨学科跨教研室建立课程团队。推动课程团队教改培训全员化、教学研究常态化、教改成果产出全覆盖。将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或学校推荐认可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学分证书、教研立项、教研论文或教改成果总结等,作为课程验收考核必备条件。

(四)改革方法,课堂活起来。以提升教学效果为目的创新教学方法。强化课堂设计,解决好怎么讲好课的问题,杜绝单纯知识传递、忽视能力素质培养的现象。强化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解决好教与学模式创新的问题,杜绝信息技术应用的简单化、形式化。强化师生互动、生生互动,解决好创新性、批判性思维培养的问题,杜绝教师满堂灌、学生被动听的现象。

(五)科学评价,学生忙起来。以激发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为着力点完善过程评价制度。加强对学生课堂内外、线上线下学习的评价,强化阅读量和阅读能力考查,提升课程学习的广度。加强研究型、项目式学习,开放各类教学实验室、要求学生强化基本技能,丰富探究式、论文式、报告答辩式等作业评价方式,提升课程学习的深度。加强非标准化、综合性等评价,提升课程学习的挑战性。

五、建设目标

经过建设和完善,一流本科立项课程在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的同时,还应在以下多个方面取得实质性创新,达到课程建设目标。

(一)教学理念先进。明确课程改革教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理念转变支撑教学改革行为,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有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并建立相关教学活动制度,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负责人对课程建设有明确思路、目标路径和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三)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四)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五)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六)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七)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六、申报要求

(一)校级立项

1.学校按照三年计划总数确定年度立项总额,下达至各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在规定的年度立项限额内推荐。

3.除线上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继续按有关文件实施外,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团队须提交申报书、说课资料(包括教学理念、课程设计、课程实施、改革成效等)和其他佐证材料。

4.学校组织专家认定“校级一流本科立项课程”。

(二)校级建设

1.立项课程建设期一般为两个教学周期,原则上在立项后第一个教学周期开展建设,第二个教学周期开学前须建成并应用。

2.建设期内学校给予1万元经费资助,用于课程建设过程中的资源开发、材料购置、数据采集、师资培训、调研考察和课程教学学术活动等支出。

3.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课程负责人可提出延期申请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未完成或完成不参加验收的立项课程,将予以撤销,并追究课程责任人和所在教研室、专业、学院负责人责任。

(三)校级验收

1.建设期满,学校根据《湖北医药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验收指标》对课程进行分类验收。

2.通过验收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须继续建设三年,每年持续给予1万元建设经费,其建设和改革成果在指定的网站上集中展示和分享,且定期更新资源和数据。学校对其实施动态管理,对实际应用、教学效果和共享等进行跟踪监测。

3.对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将予以撤销。并追究课程责任人和所在教研室、专业、学院负责人责任。

(四)省级、国家级建设

1.具备实质性教学改革成效和鲜明特色,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且在同类课程中实现较大借鉴和推广价值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2.省级和国家级一流课程立项项目,建设期内学校分别按每门课程3万元和5万元进行资助。

3.其他建设要求与校级建设项目等同。

七、建设奖惩

(一)申报并获批校级、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根据《湖北医药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核算教学内涵建设工作量;根据《湖北医药学院年度绩效目标任务核算办法》,核算所在学院教学绩效目标考核分值;根据《湖北医药学院教学奖励办法》,给予相应奖励。课程团队成员在晋升职称、岗位评聘、评先评优等中赋予相应课程建设分值。

(二)被撤销的立项建设课程,倒扣所在学院绩效考核相应分值,全额收回建设资助经费和教育教学奖励。课程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课程团队成员不得在岗位聘任、考核、职称晋升、教学评选等工作中使用相关课程建设分值。

八、组织管理

(一)教务处负责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建设,创新创业学院和学工处负责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建设。负责课程建设的职能部门统筹指导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制定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建设标准、考核规范,完善课程管理和评价机制,健全配套支持和激励政策。组织一流本科课程的校级认定和省级、国家级申报推荐工作。组建校级一流课程建设专家组,充分发挥各有关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作用,负责相关政策研究、课程遴选、内容审查和运行评价。建设具有教学兼备、互动交流、大数据管理等功能的课程服务平台,加强平台管理,促进平台间合作与交流。

(二)二级学院负责研究制定本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推动本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配套政策,组建优秀教师团队建设一流本科课程,指导、督查和服务一流本科课程的建设、应用、推广及升级更新等工作。

(三)课程建设团队负责课程的全面建设,制定详细的课程建设与应用计划,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术规范,开展课程内容遴选和方法手段创新,科学设计教学环节,合理分配教学时数,高质量完成课程建设并推广应用,并负责经费的使用等。

(四)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开展基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要求的教师教学培训,组织教学评比赛事。学工处负责组织与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技巧、学习成果相关的评比活动。

(五)财务处、资产管理处、人事处、网络信息中心、图书馆等部门统筹利用各类资源支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

(六)课程服务平台承担一流本科课程服务和数据安全保障的主体责任,配合学校开展课程审查和线上教学活动。负责不断更新并提升技术和数据服务水平,监控和打击不良学习行为。

九、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湖北医药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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