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选修课申报工作。依照《湖北医药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规定,对新学期选修课申报工作要求规范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所申报课程,包含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原则上均应面向本部及药护学院学生开设;选修课程上课时间安排在双休日或晚上,学生按照校内选课程进行选课。
2.申报课程按照附件6-1、6-2目录中专业选修和公共选修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开设。选修课程开设重在启发思维、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加强个人修养,新增公共选课,应有助于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和思辨能力,总学时数不应超过24学时;新增专业选修课,应着眼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的最新动态,鼓励开设学科及专业的边缘和交叉课程,总学时不应超过48学时。
3.选修课授课教师,应对某一领域具有较深研究,专选课授课教师,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2年以上教学经验,选修课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选修课授课教师资格由所属学院审核。
4.实践类专业选修课(开课地点容量有限)开课学生人数不低于30人/班,其它专业选修课开课学生人数不低于60人/班;体育类选修课开课学生人数不低于50人/班,其它公共类选修课开课学生人数不低于120人/班。
二、申报程序
1.原有选修课申报。申报教师填写《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选修课开设申报汇总表》(附件4),交所属学院,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授课教师如有增补,应符合选修课教师基本要求,并由开课学院组织试预讲,提供试预讲记录。
2.新增选修课申报。申报教师填写《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选修课程开设申报表》(附件1)、课程教学大纲(附件2);所属学院审核后,组织试预讲,提供试预讲记录。
3.拟开展混合式教学的教师,可在网络选修课清单中遴选课程,填写《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在线学习教学活动申请表》(附件3)交开课学院审核。
以上1、2中涉及的资料(纸质稿、电子稿)由学院审核汇总,于2026年5月29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三、选课程序
1.教务处面向学生公布新学期开设选修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及选报人数等,通知学生在教务系统上选课。
2.教务处根据学生选报情况,最后确定开设的选修课程。
3.累计两学期选课后达不到开设班级数或选课学生人数较少无法开班的课程将限制开课。
教务处
2026年5月14日
附件4: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选修课开设申报汇总表.xls

